DB13∕T 5991-202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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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 |
页数: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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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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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99,CCS,B 01 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5991—202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2024 - 08 - 12发布,2024 - 09 - 12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 13/T 5991—2024,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兰凤、谢磊、贾志军、刘希庆、吕旺、邢潇芸、吴美、李静、张克宁、张博雄、郭中磊、霍惠玉、宋平、史雄超、王学红、张兰鹏、李邵铭、周彦杰,DB 13/T 5991—2024,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涉及的总体要求、样点灌区与典型田块选择、水量计量、毛灌溉水量测算、净灌溉水量测算、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和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本文件适用于灌区和区域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测算,其他灌溉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303 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SL/Z 56 农村水利技术术语,SL/Z 699 灌溉水利用率测定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SL/Z 56、SL/Z 69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灌溉水利用系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区或区域某时段内净灌溉水量与毛灌溉水量的比值,或渠系水利用系数和田间水利用系数的乘积,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水有效利用系数,某时段内流出渠道水量与流入渠道水量的比值,渠系水利用系数,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末级渠道输出流量(水量)之和与干渠渠首引入流量(水量)的比值,或各级渠道的渠道水利用系数的乘积,田间水利用系数,田间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有效水量与末级渠道(农渠)输出水量的比值,毛灌溉水量,灌区从水源取用的用于灌溉的水量,[来源:SL/Z 699-2015,2.0.1],净灌溉水量,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来源:SL/Z 699-2015,2.0.2],DB 13/T 5991—2024,2,4 总体要求 大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大于等于30万亩的灌区。 中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大于等于1万亩,小于30万亩的灌区。 小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小于1万亩的灌区。 纯井灌区是指以机井控制灌溉面积的灌区。 样点灌区是指满足系数测算要求的典型灌区。 典型田块是指在样点灌区中选取能够代表灌区自然条件和种植作物种类、具备观测条件的代表性田块。 河北省大、中型灌区名录见附录A,5 样点灌区与典型田块选择 选择原则,5.1.1 样点灌区选择原则,5.1.1.1 代表性原则。综合考虑灌区的水源条件(提水、自流引水)、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工程设施、灌溉方式、管理水平、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所选样点灌区能够代表区域内同规模与类型灌区,5.1.1.2 可行性原则。样点灌区宜配备开展系数测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或器具,及必要的经费保障,5.1.1.3 稳定性原则。样点灌区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非特殊原因不宜变动,使系数测算工作能够连续多年进行,获取的数据具有纵向可比性,5.1.2 典型田块选择原则,5.1.2.1 典型田块在作物种类、灌溉方式、畦田规格、土地平整程度及坡度、土壤类型、灌溉制度与方法、地下水埋深等方面应具有代表性,5.1.2.2 大型样点灌区选取典型田块时,应至少将样点灌区分为上、中、下游三个片区,在每个片区中每一种需观测的作物至少选取3个典型田块,5.1.2.3 中型样点灌区选取典型田块时,应至少将样点灌区分为上、下游二个片区,在每个片区中每一种需观测的作物至少选取3个典型田块,5.1.2.4 小型样点灌区选取典型田块时可不分片区,每一种需观测的作物至少选取2个典型田块,5.1.2.5 纯井灌区的典型田块应按照土质渠道地面灌、防渗渠道地面灌、管道输水地面灌、喷灌、微灌等5种灌溉类型分别选取,在同种灌溉类型下对每种需观测的作物至少选择3个典型田块,5.1.2.6 当典型田块因灌溉面积、种植结构、灌溉方式等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不满足测算条件或代表性不足时,应及时调整。典型田块有分布集中、串灌串排情况的应及时调整。 样点灌区选择方法,5.2.1 区域内所有大型灌区应全部纳入样点灌区测算分析范围,大型灌区的总数量即为大型灌区样点灌区数量。大型灌区范围内捆绑的中小型灌区,应作为大型灌区一部分,在中小型灌区中不再重复选取和统计,5.2.2 按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A中)的大小可分为3个档次,1万亩≤A中<5万亩、5万亩≤A中<15万亩、15万亩≤A中<30万亩,每个档次的样点灌区应具有一定的数量,以保证样点灌区的代表性。同时,每个档次的样点灌区中宜包括提水和自流引水两种水源类型,且数量和耕地灌溉面积应与区域该档次比例协调,5.2.3 小型灌区样点灌区应具有一定的数量,耕地灌溉面积不宜小于100亩,以保证样点灌区的代表性。同时,每个档次的样点灌区中宜包括提水和自流引水两种水源类型,且数量和耕地灌溉面积应与区域该档次比例相协调,5.2.4 单个纯井灌区可作为一个样点灌区。按土质渠道输水地面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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